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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台民间祖先崇拜中的“家祭”

祖先崇拜是一种在血缘亲属支配下的宗教活动,它以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鬼魂为崇拜对象,崇拜者对祖先的的鬼魂有祭祀的义务,而祖先鬼魂则被当做崇拜者的保护神受到祭祀。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闽台地区的家族制度特别发达,与家族制度相适应的祖先崇拜也十分盛行,林立的祠堂、频繁的祭祖活动、繁缛的祭祖仪式,共同构成了闽台民间文化的重要内容。在历史上,祖先崇拜不但增强了家族的团结,客观上推动了闽台地区的经济开发,而且还拓展为民族的凝聚力,成为联结海峡两岸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关系的重要纽带。  

汉代以后,中原地区由于受到外族的经常入侵,战乱不止,人中频繁迁徙,促使社会成员多次重新整合,猛烈地冲击了聚族而居的传统。特别是唐代,士族门阀制度经过魏晋南北朝的极盛逐渐走向衰亡,使世阀门第观念大大淡薄。而在福建,西晋后陆续迁徙入闽的汉人多是举族而来,利宗族的集体力量来克服迁徙途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。入闽后,汉族大多聚族而居,依赖家族的力量来求得生存和发展,所以家族门第制度受到高度重视。宋代以后,福建一直保持着聚族而居的传统,家族制度也较中原地区更加严密和完善。明末以来,闽人又大批东渡台湾,同样为了在新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,往往是同乡同族结伴而行,或是先后渡台的同乡同族相互援引,因而从一开始即形成同乡同族相对集中的趋势。清中叶以后,在一些开发较早的地区,不同祖籍及族姓的移民之间经常发生“分类”械斗,势力较弱的一方往往被迫迁徙到同乡同族人数较多的地区,这就进一步促成了同族聚居规模的扩大。有些地方同族聚居的规模即使与福建东南沿海地区相比,也并不逊色。

聚族而居,客观上要求加强家族制度。因为只有加强家族制度,才能维系家族内部的团结,增强家族的凝聚力,进而在和其他家族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,所以,唐宋以后,当北方的家族制度日见松弛时,福建的家族制度却日趋严密。明末以后,福建严密的家族制度随着移民移植到台湾,构成了闽台文化的重要特色之一。

维系家族内部团结,增强家族凝聚力,除了严密的家族制度外,祖先崇拜是其最重要的思想支柱。在闽台民间,祖先崇拜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宗教信仰,无论是大宗家族或小姓弱族,都建有祠堂以祭祀列祖列宗,所谓“家家建追远之庙,户户置时祭之资”,祠堂林立成为闽台社会的一大奇观。

祖先崇拜集中在祭祖活动上,闽台民间祭祖活动不但十分普遍,而且相当频繁,形式也多种多样,总的归结起来,闽台民间祭祖活动主要有三个类型:家祭、墓祭和祠祭。那么在今天的节目中,我们先来讲讲“家祭”。

家祭是指以家庭为单位在居室内设龛祭祖。家祭的对象因时代不同有新变化。先秦时代,庶民不许立庙祭祖,只允许在寝室里祭祀父亲的亡魂,这就是所谓的“庶人祭于寝”。秦汉以后,平民百姓的祭祀对象增加为祖、祢两代。到了宋代,平民百姓的家祭又增至高、曾、祖、祢四代。由于家祭在厅堂中进行,祭祀的对象也限于近亲祖先,所以祭祀的规模一般较小。但另一方面,由于祭祀者与近亲祖先的关系比较密切,大多数人曾与近亲祖先一起生活过,并在他们的哺育下成长起来,对近亲祖先有着特殊的感情,加上在厅堂中就可以祭祀,十分方便,所以家祭的次数最多,祭祀者的感情也最投入。

家祭有定时祭和非定时祭之分。定时祭是指在近亲祖先的生、忌日和传统节庆时的祭祖活动。在生、忌日祭中,人们又比较重视忌日祭。这一天,家人要沐浴更衣,在家长的率领下依序肃立于祖龛前,举行简单的祭典,诸如供上若干祖先生前喜爱的菜肴,点燃香烛,焚烧纸钱,跪拜祈祷等等。有些文人士大夫还要撰写祭文,在祭典上诵念焚化,并要穿素服,行三献礼。在台湾,祖籍是漳州、泉州、客家的百姓均有做生日祭之俗,但至今无定规,或在亲人死后做一次就可以,或要做三次,或逢大寿才做,有的要做到一百岁为止。

传统年节的家祭主要安排在春节、元宵、端午、中元、冬至、除夕等日子里进行。比如像台湾家祭至今仍沿袭传统,在春节、元宵、三日节(三月初三,又称上巳节)或清明、端午,六月初一或十五、中元、中秋、重阳、冬至、除夕等节庆要祭祀祖先。其中以中元、冬至和除夕的家祭最为普遍和隆重。

农历七月十五的中元节,闽台又称“鬼节”,传说这一天地狱门开启,阴间里的孤魂野鬼纷纷到阳间求食,各地都要举行盛大的祭典,超度亡魂,称之“普度”。与此同时,家家户户还要举行祭祖活动。比如,福州的中元节祭祖多在中午进行,除了焚化纸钱外,还有焚化纸衣之俗。所谓纸衣,实际上是刻印各种古代服装图案的小方白纸,十张折成一叠,再用印有红色图案的黄纸包好,俗称一袱。黄纸正中写一“念”字,两旁写着“追念先祖,庇佑子孙”的字样。俗信焚化纸衣可供祖先在阴间穿戴,不至于受冷。而在闽南,有“月半不回无祖”的俚语,意为七月半不回家祭祖就是数典忘祖。所以,出外谋生的人,无论远近都要赶回家祭祖。在闽西,俗传中元节祖先亡魂要回家探望子孙,故晚餐时要将正席位置留给祖先,并摆上餐具,表示与祖先一起过节。祭祖时,还有“烧寄包”的习俗,即以纸钱折成金锭、银锭状,然后与纸制的冥衣一道放入纸袋之中,纸袋用封条封好,封条上写明祖先的名讳,再焚化,并将灰烬投入江河溪流之中,俗信这样祖先才能收到。台湾地区的中元祭祖习俗与闽南大同小异。

冬至,古人有“冬至阳生”之说,十分重视这一节日。这一天,家家户户要搓米丸祭祀祖先,地方志记载说,这是取“团圆”的意思。闽南地区对冬至祭祖最为重视,俚语有“冬至大如年,唔返无祖宗”。意思是冬至不回家祭祖的人没有祖宗。因此,出外谋生的人不论远近都会及时赶回家祭祖,否则会被乡人耻笑,遭族人斥责。有些地方在冬至时不但举行家祭,还有祠祭,比如像南安县在冬至时,家家户户都会以糯米和糖来搓丸祭祖,叫作“添岁”;而大的宗族这时还会摆酒桌大祭祠堂,叫作“冬蒸”。台湾地区的冬至祭祖沿袭闽南习俗,也十分重视,志书记载甚多,比如澎湖冬至日“以糯米粉做汤丸,各具牲醴以祀家堂祖先”。再像,《台湾县志》记载:“十一月冬至,致祭祠宇,张灯演戏,与二月十五同,谓之‘祭冬’。”

在除夕,闽台各地都要“祀先礼神”。不过不同地区祭祖及神明的名称有所不同,闽南和台湾祭祖先及神明叫“辞岁”。建阳叫“分佛年”。南平叫“还年”。而建宁县“除夕下午送烛至先人墓,叫‘照岁’,晚上要摆酒桌祭祀先祖辞岁”。政和县在除夕时,家家也要准备酒食纸钱到各神庙及祖先坟墓祭祀,叫作“分岁”。"

一些地区将祭祀祖先和祭祀神灵合而为一,同时进行。但闽南和台湾的一些地方则先祭祖后祭神,在他们看来,天地神祇是共有的,人人都渴望得到它们的保佑,而祖先是私有的,只保佑本家族的子孙,所以祭祖要先于祀神。在台湾一些地区,祖先牌位前的香火一直点燃到正月初五,绝对不能熄灭。有些祭品也要供到五月初五才撤去。

除了定时祭外,还有一些非定时的祭祖活动,诸如婚嫁、生育、中举、架屋、分家等等,都要举行祭祖仪式,以示不忘祖先之灵的保佑。旧时闽台各地,在缔结婚姻前,普遍流行“合婚”的习俗,即将写有男女两人的生辰八字红纸压在神龛香炉之下,祈求祖先英灵审验,三天之内家中一切平安,无不祥征兆(如摔破碗碟之类被视为不祥之兆),这门亲事就算得到祖先的认可。成亲时,新郎要在祖龛前跪拜祖先,聆听祖训。新娘上轿前,也要在厅堂拜别祖先,聆听祖训。至于新郎新娘拜堂时,一拜天地,二拜祖先,这已经是千古成例。有些家族在每月的初一、十五都要在祖龛前烧香,献上若干祭品,农作物收成时,要荐享时鲜,比如说,“六月献荔枝,七月献新米”等等。有的家族遇到天灾人祸,也少不了祈求祖先的保佑。总之,非定时祭名目繁杂,时间不定,故又称“杂祭”。